关于个人住房契税补贴截止的提醒
时间:2015-05-30 来源: 作者:
自2014年9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,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房,并在此期间网签提交备案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,凭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、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,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。二实行购买存量住房契税补贴。自2015 年5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,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存量住房,并在此期间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,凭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、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,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;在此期间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上非普通存量住房、并具备前款相同条件的,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减半补贴。